本报讯(通讯员郑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于9月28日联合发布了《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试行)》《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于11月1日起在全省税务系统正式施行。
接到省地税局通知后,市地税局迅速组织安排落实,开展新旧裁量标准比对分析,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对外宣传和对内培训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具体实施意见;三是加强与基层执法部门的沟通,遇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试行)》和《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是由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的,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重大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我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中的一件大事,对规范税收执法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