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焦作新闻/综合丨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中国著名作家美丽焦作行”采风团莅焦
勤政为民敢担当 为官有为做表率
市领导检查南水北调收尾工程建设情况
解放区住建局“五办”服务赢民心
“双十一”走好需监管保驾
倡导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共建互信包容合作共赢的亚太伙伴关系
我市新增 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业务
应理性对待“网购狂欢节”
行善的人论不论贫富大小?
担当有为须坚持“四个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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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 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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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郭树勋)记者日前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经相关部门批准开设的我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业务开始办理。

  据悉,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是市房产管理中心推出的一项服务市民的新举措,不收取费用,方便快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是指存量房交易当事人为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与交易保证机构签订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由交易保证机构代收买方当事人应付交易资金,并在交易办结后,按照约定,向卖方当事人代付应得的交易资金行为。

  存量房交易双方申请资金监管业务,通过“签约—监管—存款—转移登记—领证—取款”的简单程序,确保了存量房买卖双方房屋权属和结算资金的安全,真正做到了“钱证两清”、防范风险,具有省时、省力、安全放心、领证快捷、取款及时等优势。该中心目前已开始接受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委托,提供交易资金代收代付服务,承办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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