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勋)记者日前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经相关部门批准开设的我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业务开始办理。
据悉,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是市房产管理中心推出的一项服务市民的新举措,不收取费用,方便快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是指存量房交易当事人为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与交易保证机构签订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由交易保证机构代收买方当事人应付交易资金,并在交易办结后,按照约定,向卖方当事人代付应得的交易资金行为。
存量房交易双方申请资金监管业务,通过“签约—监管—存款—转移登记—领证—取款”的简单程序,确保了存量房买卖双方房屋权属和结算资金的安全,真正做到了“钱证两清”、防范风险,具有省时、省力、安全放心、领证快捷、取款及时等优势。该中心目前已开始接受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委托,提供交易资金代收代付服务,承办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