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翻开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新篇章,在我市保险行业掀起了一场大讨论、大思考,引起了全市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近日,记者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市政府金融办相关负责人。
问:《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对保险业发展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意见》的出台和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深刻把握治国理政和市场经济规律,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未来一个时期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意见》提出,“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新定位将保险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放到更高层面上考量,不仅将保险业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赋予了更宽广的发展视野与空间,同时也赋予了一分沉甸甸的责任。
问:《意见》不仅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对保险业自身发展也创造了难得的机遇,那么,它的政策红利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进一步争取各级政府对保险业的支持。近年来保险业的改革发展表明,行业发展一方面靠自身努力,另外一方面离不开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各级政府应将保险业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谋划,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社会对保险业的认知认可。保险业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还需要进一步改善。《意见》的出台,勾画了保险业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经济社会的渗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渗透必将达到一个空前的水平,这些都有利于行业影响力的提高,提升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认可度,为保险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加快行业自身改革创新的步伐。当前,我市保险业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市保险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目的、有区别地学习发达地区先进的营销手段、良好的风险管理技术、优秀的企业营运管理和市场化的险种开发、定价策略等,提高行业效益。要在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提升保险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延伸服务领域,积极构建普惠型保险服务体系。
问: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我市保险业要发挥哪些作用?
答:作为金融业三大支柱之一的保险业,是地方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生力军。近年来,我市保险业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服务经济社会的速度和力度不断加大,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目前,全市共有经营性保险公司37家,其中财险公司19家、寿险公司18家、从业人员约1.8万人。前三季度,全市保险收入36.61亿元,承保金额达1396.69亿元,共赔付支出8.48亿元,其中寿险赔付约5.1亿元,财险赔付3.39亿元。
问:在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主动参与社会管理上,我市保险业要如何行动?
答:近年来,我市保险业开展的城镇职工大病救助保险、城镇居民大病救助保险,提高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尤其是“焦作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补充保险”项目的成功实施,使我市医疗改革事业走在了全省前列。同时,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山阳区法院联合成立了交通事故处理社会法庭,主要处理保险合同纠纷等;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成立了车险快赔中心,有效提高了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和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下一步,我市各保险业金融机构将在创新公共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和防灾减灾建设上进一步发挥功能优势,创新运用保险机制,协助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利用保险在防灾减损上的技术优势,加强防灾减损知识普及,提高全社会风险防控的能力和水平。⑨
本报记者 李 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