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成都先后有6位市属国企掌门人因受贿被查处。作为商界“能人”,他们的“成功”故事各不相同,但他们的“落马”轨迹却如出一辙。中央巡视组在最近一轮巡视时专门提到“能人腐败”,直指一些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缺位。 (据《南方都市报》)
古人有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多年来,我们一直强调选拔德才兼备的官员,然而,这样的官员真可谓是蛤蟆毛、麒麟角——天上难寻,地下难找。于是,很多地方在选拔干部的时候就采取以才掩德的办法,其实就是只注重才干而忽视品德。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主政的时候,推动了地方经济迅猛发展,被称为“难得的干才”。类似的“能人腐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给国家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不能姑息,必须严惩。
社会上有一种错误认识,有些人对“能人腐败”采取宽容的态度,认为应该对腐败的“能人”网开一面。这种观点是极其有害的,必须纠正。“能人腐败”本质就是恶性肿瘤,必须坚决切除。因为这种巨贪官员,国法不容,党纪不容。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但是,一着不慎毁于一旦。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有益的工作,功罪不可相抵。”
“能人腐败”之所以盛行多年,颇有市场,是因为监督缺失、监管乏力,导致“能人”边腐败边升迁。由此观之,要根治“能人腐败”,就必须做好选官任官工作,必须把德放在第一位,哪怕是再能干的官员,如果缺德就坚决不准提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能人”必须严惩不贷,杀一儆百;必须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使监督部门敢于监督、主动监督;必须加大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力度,对官员及时提醒,对腐败行为及早发现、及早预防。
“能人腐败”对党和人民危害甚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诚然,只是依靠“以德治官”肯定不行,必须依靠“依法治官”。这就要采取以法为主、以德为辅的治官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力度,增强全社会尊重规则、遵纪守法的意识,减少腐败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使“能人”官员既不敢腐、也不能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