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雒彩虹、王莉莉)为减少超审限案件发生,有效提高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今年年初以来,武陟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审限管理工作。截至目前,该院新收案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无一超审限。
强化审限理念。该院定期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对违法超审限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增强干警案件审限理念。
强化责任追究。该院制定《武陟县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办法》,制定相关责任指标,明确庭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有对本部门法官在审限内结案的监督职责,并对分管院领导负责。审管办是审限管理的监督责任人,负责审限管理各环节的监控、监督、协调工作,对不能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个人、部门,在年终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
强化审限延长管理。该院规定凡案件在法定审限内不能办结需延期的,案件承办人提前15日填写延期审理申请表,书面报告延期审理的事实和理由,报庭长审查同意,送审管办核查后,报主管院长审查批准。
强化内部监督。由审管办负责内部监督工作,建立周提醒、月通报制度,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逐周予以警示提醒;对各业务庭审执结案件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并逐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