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振兴)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因急于乘飞机去外地签合同,被机场告知不能购票。无奈,王某主动联系法官,将执行款如数交还,并向承办法官承认错误,温县法院才将其名字从失信“黑名单”中消除。
2012年,王某与陈某共同出资建一塑料制品厂,后因经营理念不同,陈某撤资,王某应支付陈某投资款35万元。由于王某拒不还款,2014年2月,陈某向温县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多次联系王某,却始终查找不到其下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即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乘坐飞机、乘坐列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法院认定王某为失信人,并将其录入失信被执行人行列,在网上公布。于是,王某想坐飞机到海南签订合同,被民航部门拦截,告知其不能购票。之后,王某主动联系法官,将投资款如数归还陈某,并向承办法官承认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