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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以权干法要筑牢制度“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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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防止以权干法要筑牢制度“防火墙”
□新华社记者 徐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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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基层采访,一位法官向记者大倒苦水:他正经手一件“民告官”案件,当地领导打来电话,要求“理解”“照顾”。领导不时打招呼,给他秉公办案造成极大困扰。

  事实上,这位法官的遭遇决非个案,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大量存在。从媒体报道来看,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这样那样的利益考量,竟以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其他方式插手案件,甚至不惜让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去判案,妨碍着司法独立公正,损害着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司法独立公正,理应用制度筑好防止权力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显然,中央针对权力干扰司法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

  打招呼、递条子,问题就出在对权力出轨缺少监督和约束。只有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司法制度,早日制定出实施细则,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行为记录在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公布,使制度的“高压线”通上电,才能杜绝权力插手具体案件。

  经验告诉我们,制度规定要发挥应有作用,决不能“牛栏关猫”。在记录权力干预司法案件方面,领导干部过问具体案件拿什么来证明、口头指示怎么处理、什么情况应该记录、如何通报这些行为、由谁来追究干预司法的责任等,都需要细化的配套措施来加以完善。只有让制度更加翔实、更加完备、更有操作性,制度才能真正落地生根,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威慑。

  再好的制度都需要人来实施,要让司法公平公正,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权力至关重要。“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地方司法机关的财政如果继续依赖地方,又如何指望其能对领导打招呼不理不睬?坚定不移推进司法相关人、财、物省级统管,为其提供可靠保障和有效屏障,才能让其真正依法独立、公正地判案,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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