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刘街乡一幼儿园房屋发生倒塌。据央视当晚报道,事故造成3名幼儿死亡,3名幼儿轻伤。县公安局已对事发幼儿园责任人进行了控制。该县明确表态,对此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百度永清吧网友称,事发幼儿园是私人的,没有正规办学手续,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据12月14日《南方都市报》)
幼儿园房屋突然发生倒塌,让3名幼儿死亡,其场面何其撕心裂肺,何其惨不忍睹,而这样因幼儿园建筑物倒塌造成的事故不是孤例。在两个月前,海南省屯昌县一所已被停办的幼儿园内也因3名男孩攀爬幼儿园大门时,导致大门一侧水泥门柱突然断裂致使铁门坍塌,2名男孩当场死亡,1名重伤。这一个个事故让多少个家庭失去了欢笑,也给社会平添了难以承受的痛。即使相关责任人被追责,被绳之以法,但巨大的悲哀能弥补过来吗?这些事故再次暴露了幼儿园安全监管方面的漏洞,值得相关部门去反思。
如果网友的话是真实的,这所幼儿园没有正规办学手续,房屋一直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其存在这么长时间,为何教育部门熟视无睹?按照《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等,非常明确。同时,第六十一条规定:教育、公安、建设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房屋,应属于危房之列,要不然也不会顷刻间就倒塌。作为一个私立幼儿园,在教育孩子们的同时,追求利润最大化无可厚非,但如果明知教室有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就是罪责难逃;而幼儿园假如真没有资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又去哪里了?即使有资质办学,那么孩子们在危房里接受学前教育,难道就一直没有发现吗?事故发生,估计你再怎么“自圆其说”也无济于事,等待你的也将是严厉的处罚。“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如果我们的教育等监管部门能防微杜渐,尽可能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之时,此类安全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也就不至于陷于“天怒人怨”的境地了。
而在全国,类似于事故中这样的幼儿园危房绝对不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还有多少在“潜伏”着?希望这次严重的事故发生后,各地能真正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没有资质的幼儿园取缔关停,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等基础设施进行积极整改,万不可心存侥幸,掉以轻心。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所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绝不能停留在煽情的口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