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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制定《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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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制定《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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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郑州12月20日电(记者王烁)近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共同制定《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保障河南省儿童用药。

  此前,国家食药监局下发通知,新生儿和1岁以下儿童禁用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等三类药,儿童用药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全社会关注。实际上,在大型儿童医院中,常用的儿童药大约有1000种,但其中为孩子量身定做的专属儿童药只有50种左右。

  河南省多部门共同制定《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实施意见》,要求针对国外已上市使用但国内缺乏且临床急需的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加快申报审批进度;积极协助河南省内医药企业,申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等,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儿童专用剂型可单列代表品,不受成人药品定价水平因素影响;将用量小且稳定的儿童用药品种,纳入省级医药储备,保障河南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

  同时,在河南全省范围内遴选儿童专科医院和儿科中医药诊疗水平较高的中医医院,建立健全儿童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以基本药物为重点,配合国家收集全省儿童用药临床数据,整理分析儿童用药用法用量、疗效、药代动力学及配伍相互作用数据,定期开展综合评价;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儿科专项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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