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
武汉市民李小姐苹果手机不见了,一男青年自称捡到手机,先是索要3000元报酬,后又觉得“交易不安全”,将手机卖给手机店。日前,警方追回这部手机物归原主。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高沟才子柳重路:“任性”青年捡到东西怎么可以向失主要钱呢?我们一直在提倡拾金不昧的精神,这也是一个公民的基本社会公德,显然,“任性”青年已经违背了基本社会公德。我们应该引以为戒,捡到东西就要物归原主,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要,这是最基本的为人之道。
@水淼生:“任性”男青年索要高额报酬已经不对,还要将失主手机卖给手机店,简直是大错特错!
@火鸟神V:警方追回手机,固然是好事,但更要追究男青年的相关责任,这是对失主的一个交代,更是对社会的一种警示。
@kellykeron:拾到别人的物品拒不归还,这不是“任性”,而是违法。既然男青年不懂法,我们就用法律的手段“教”他,让他明白这个道理!
@生活不是买卖:想不到,一台手机就折射出人的贪婪、自私,利用别人的失物索要财物,与勒索有何区别?这已超出了道德的底线,而归于法律范畴,必须给男青年相应的处罚。
@Yhome风景:如果我是失主,我不会跟该青年妥协,干脆报警处理,凭什么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要拿钱赎回,真是岂有此理!
@惟妙惟肖X9:我们暂且不讨论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样的话题。该男青年索要回报就非常不应该,而转卖手机实质上已经是违法行为了,与偷盗无异。所以,我们捡到钱物还是物归原主的好,不求扬名,只为心安。
@田草帆:是不是卖自己的手机,很容易分辨。手机店为了蝇头小利,丝毫不顾失主焦虑的心情与男青年完成交易很不应该。结果,手机被警方追回,店家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佛战成圣6666:造成这样的结果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女失主没能很好地处理这一件事;二是拾物者太贪婪;三是手机店主不明是非黑白。其中,如果任何一方能妥善处理此事,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江南名茶的茶叶哥:人性在一部手机面前扭曲。面对利益诱惑,我们要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去考量,是你的就去争取,不是你的就不要勉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下期话题】
“猪饲料保健品”
何以畅销全国
猪饲料加上药粉,裹上胶囊,就成了降低血糖的保健食品。无锡市公安局日前破获一起假药案,抓获28人。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从2008年至案发时,他们一直在生产这一保健食品,并在全国销售。一个假药制售团伙,历经数年,行销全国,涉案值达10亿元,最后却是无锡市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在无意间通过一份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单,才查出真相。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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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聂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