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亿祥置业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准备将本公司开发的位于修武县云台大道18号亿祥东郡5号楼(1号到13号商铺)和10号楼(1号到14号商铺)进行抵押,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办理预购商品房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手续。
特此公告
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
河南亿祥置业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