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土资源部公示了全国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名单,修武县榜上有名。
近年来,该县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等10余项制度,并将地质灾害防治治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充分调动了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监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该县按照部、厅创建高标准“十有县”要求,累计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对20多处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活动,去年在全国开展了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高标准“十有县”是指“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
(辛文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