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为什么要进行地名标准化?
大力推进并逐步实现地名国家标准化,进而推进地名国际标准化,为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内外交往及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是我国地名工作的根本任务。实现地名标准化,有利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有利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国际交流合作,有利于社会交往和人们日常生活,有利于国防建设和社会治安,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因此,在本次地名普查中,要把地名标准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切实解决各种不规范地名现象。
18.地名标准化有哪些主要内容?
对普查中发现的地名不规范问题,按地名管理法规规定,对其进行标准化处理,主要内容有:
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
对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或在一定范围内重名的地理实体,须确定一个标准名称。
对罔顾传统、刻意崇洋的不规范地名,予以更名和纠正。
对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对地名罗马字母拼写不准确不规范的,按照有关拼写规则予以纠正。
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名专用字和地名专读音,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审音定字。(未完待续)
市民政局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