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郎昆)沁阳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日前通过4项关乎本市财政全供在职人员利益的决定,特别是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由原来基本工资的12%调整为全额工资的12%。此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增加支出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此举标志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沁阳管理部的公积金归集工作实现新飞跃。
为尽快把政府决定落到实处,近期,沁阳市财政局与沁阳管理部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对缴存金额进行测算,为缴存工作数据对接作准备。全额工资为缴存基数和12%的最高比例,实现了缴存人员利益最大化,缴存人员的公积金将翻倍增长。此决定对沁阳市的其他缴存单位来说是一个激励,对未为职工落实公积金缴存的单位更是一个鞭策,必将有力地推进沁阳市公积金缴存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