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落实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电〔2014〕5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14〕34号)的相关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的重要性,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通知精神作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项内容,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订具体方案和措施,抓好任务落实,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多到困难群众中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安排部署,切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确保中央和省委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要深入农村、厂矿、街道、社区等,认真排查困难家庭、困难群众情况,摸清底数;整合资源,统筹安排,集中对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个困难家庭,确保无一遗漏。要加强节日市场的监测和调度,确保物资供应充足。要组织开展以年节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要切实做好春运工作,强化交通安全执法,做好交通疏导管控,尤其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预案,以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利。要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厂矿企业、公共场所、营运车辆等逐一检查、不留死角,对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组织矛盾纠纷和社会面防控排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切实防止因工资拖欠、征地拆迁、非法集资、涉法涉诉等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严厉打击和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严肃各项纪律。要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意见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持务实勤俭文明过节,严格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等。要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加强监督,管好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用刚性约束保证各项纪律规定执行。
四、强化督查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重点工作、重要措施一件一件地督办,一件一件地落实,持续跟踪问效,防止搞应付、做样子。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好专项督查,确保中央、省委要求和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迅速组织核实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强化执纪监督,发现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问题典型突出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一线力量,确保指挥联络畅通,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落实应急协调机制,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始终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对违反值班规定,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节日期间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有关窗口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