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国将打造中医药新型健康服务体系
市司法局全力投身“平安焦作”建设
全省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 基本建立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今起开始网上报名
去年我市落实特别扶助资金479.23万元
坐火车可以带宠物吗
图片新闻
老年人静息心率 需在75次以下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异地转移手续
投稿 方式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省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 基本建立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1月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全省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已基本建立。这意味着以后我省困难群众如有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求助需求,只需到“一门式”服务窗口,就能得到及时救助。

  从去年起,我省积极构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机制,依托县乡行政服务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立“社会救助窗口”,统一受理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等8个方面的救助申请。

  目前,在我省各县乡的行政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和部分基层民政所,基本都设立了“社会救助窗口”,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申请人只需提供相应申报资料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尽快确定申请救助项目办理归属,及时转办、分办,跟踪办理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力争做到“进一扇门、解所有困”。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省将完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政府还可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把适合的社会救助服务,转移给社会力量承担。     河 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