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焦作城建丨住房公积金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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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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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核定时间:1月至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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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郎昆)2014年12月2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核定2015年度市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15年1月起开始核定2015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据悉,今年我市市直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分为三种方式进行,市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仍按照市财政预算执行局计算的工资基数(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含年终奖);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由市财政统发工资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仍由市财政局代扣,实行30%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行缴存,基数不能超过市人社局审批的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市财政未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市直单位请于2015年1月31日前带U盘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拷贝本单位基础数据,并于2015年2月底前将新数据报送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请各单位尽快完成本单位的基数调整工作,以免耽误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导致职工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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