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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车辆安全管理
未成年人致人受伤 监护人依法应担责
为新任农村干部上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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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讲信用违约定 法院判决交房产
为农村留守儿童送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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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时盗窃礼金 构成犯罪被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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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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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话题】
如此“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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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南京一女子赤身裸体跳河,一男子跳下救人,待人群散去“悲剧”了。有网友发表图文微博爆料:“大家都去围观裸女了,那个救人的哥们,大冷天的,也没人拉他一把。”现场图片显示,一黑衣男子确系正在攀爬两米多高的垂直河岸,岸边无人上前拉他一把。这叫怎么说?

  【观点1+1】

  @平凡一老兵:施救者见义勇为、不求回报,这是他为人品质的可贵之处,值得我们学习!在人们关注被救者的同时,更应该关注这位见义勇为的勇士,弘扬他的无私奉献精神,为打造和谐社会增添正能量!

  @我爸喊我小二子:请问发图文微博的网友,你只知道拍照、发微博抱怨,为什么自己不去拉一把施救者呢?发微博的网友没资格去吐槽!

  @z531312762:在该事件中,市民思想的劣根性彰显无疑。其实,并不一定是无人愿意伸出援手,只是大家在“裸”前乱了方寸。

  @高沟才子柳重路:在施救和被救两者之间,大家更愿意关注被救的人。因为她是这件事情中的弱势一方,而施救者既然有能力施救,自然也有能力自救,这是围观者的普遍心理。

  @初时点默:网友一句调侃而已,还希望大家不要过多起哄,该事件传播了舍己救人的正能量,为该男子点赞!

  @蔡甸王启东:该事件使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一系列看客:《滕野先生》中围看中国人被杀头的看客、《阿Q正传》里酒店的看客、《祝福》中祥林嫂周边的看客……如今,我们的社会还是这么多看客,大家都要反思啊!

  @Yhome风景:我怀疑该新闻的真实性,很有可能是标题党以此来获得广大网友的关注度,因为我不相信公众会如此冷漠。

  @安徽无为人赢博:据最新消息,救人者是退伍老兵,他说没有受到冷落,而且围观者也很热心地参与救助女子,还有人脱衣服给女子穿。我在南京读书,南京市民很热心,也很有社会责任感。所以,我质疑发这条微博者的用意何在?

  @芳心云天:“裸女跳河”现场犹如一个开放式“大考场”,跳河者、施救者、围观者共同组成一张“文明答卷”,在场的每个人都是“考生”。如何作答此“卷”?想必冷静的局外人都有各自的答案。给下水救人者的见义勇为之举点赞!而公众围观裸女的好奇心,为我们的文明社会出了一道值得大家讨论的道德考题。

  @火鸟勇太郎1988:我宁愿相信网友的爆料是杜撰,也不相信旁观者会如此无动于衷。毕竟,这个社会需要互助互爱的正能量。

  【下期话题】

  当闹洞房

  掺进“娱乐元素”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他参加某亲戚家的婚礼,在闹洞房的时候,亲友把新郎的衣服扒光,将其脖子上挂着写有“我是流氓”字样的纸牌,对他进行恶搞。新娘不愿意配合,亲友团却不依不饶,结果新娘发飙,大家最后不欢而散。现在,许多年轻人在闹洞房时追求刺激和新奇,使出不少低俗、出格的招数。对此,你怎么看?

  (参与热点话题讨论,请关注《焦作日报》官方微博:@焦作日报)

  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麻 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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