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坚持将罪犯的改造表现情况在减刑假释前向狱内公示和社会公示,同时将减刑假释裁定书依法在互联网公布,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图为1月22日,法院法官在省焦南监狱现场打开减刑假释公示投诉意见箱。
王小兵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