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目前,我国全部仪器设备年均有效工作时间不到发达国家的一半。一边是大量被闲置的仪器设备资源,一边是企业等创新主体日益迫切的使用需求,这种失衡状况越来越成为制约创新创业的重要因素。
1月26日,《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
《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业界普遍认为,此举将推动不少拥有大量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研究机构“开门迎客”,也会加快研究机构开展开放共享实践的步伐。
《意见》提出,对于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会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和相关要求,实行“后补助”。而对于不按规定如实上报科研设施与仪器数据、不按规定公开开放与利用信息、开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管理单位,将采取网上通报、限期整改以及停止管理单位新购仪器设备、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方式予以约束。
《意见》提出,要搭建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实现科研设施与仪器配置、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的全链条有机衔接。有关专家表示,要实现这种有机衔接的网络管理平台,最好要有市场化的运营主体来不断创新服务,提升平台功能,政府可根据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保障平台的公益性。同时,也有必要对平台上的服务进行切割,将公益服务和深度增值服务分开。
(本稿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李淑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