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言) 2014年,我市不断规范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奖励工作,积极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等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产学研合作。一是成立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焦作分中心。2014年1月份,市政府发文正式成立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焦作分中心。该分中心设在市科技局,与焦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合署办公,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给焦作分中心划拨工作经费20万元,目前已经开始工作。二是组织有关企业与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及相关科研单位开展交流对接活动。为做好对接活动,市科技局和该分中心认真进行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共征集化工、机械、医药、生物、材料、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的技术需求160项,并反馈给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在此基础上,邀请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有关领导和专家到相关企业开展考察和调研,帮助有关企业与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中科院过程研究所、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等建立联系,并开展合作洽谈。三是积极向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推荐我市合作项目,争取支持。先后推荐了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的合作项目“特种有机硅改性材料”,赛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的合作项目“氧化锆粉体及氧化锆陶瓷结构件研发”,神农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的合作项目“沁阳油用牡丹种苗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等项目,其中“特种有机硅改性材料”“氧化锆粉体及氧化锆陶瓷结构件研发”和“沁阳油用牡丹种苗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3个合作项目共计获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200多万元的经费支持。
科技成果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工作,制定《市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试行)》,对鉴定范围、条件、程序、技术资料、组织管理和服务等进行具体规定。二是加强对申请鉴定项目的形式审查,对不符合鉴定条件要求的项目不组织上报。三是给企业提供现场服务,将鉴定会议统一安排在完成单位,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使专家不仅了解鉴定项目,还了解单位的整体情况,并在鉴定项目的同时,对企业进行全面指导,拓展服务范围,降低服务成本。四是优化评审专家结构,本地专家、生产一线专家和外地专家各占一定比例,使专家组既能客观评价项目的创新水平,又能充分了解项目的实际实施应用情况,提升鉴定质量。截至目前,我市完成省级科技成果鉴定41项,其中国际领先1项,国际先进3项,国内领先22项,国内先进14项,省内领先1项。
科技奖励工作。一是做好市科技奖评审工作。根据新修订的《焦作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我市科学技术奖共设“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3个奖项;制订《2014年焦作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方案》,规定了科技奖各奖项的获奖条件,严格评审标准,做到宁缺毋滥,确保质量。2014年参加杰出贡献奖评审的候选人共4人,评选结果为空缺;参加科技合作奖评审的候选人共3人,评选结果为2人获奖;参加进步奖评审的候选项目共78项,评选结果为69项获奖。二是做好省科技奖推荐工作。邀请省有关专家来我市作科技奖申报工作报告会,指导完成单位按照省科技进步奖推荐要求整理上报推荐材料;积极向省科技厅争取增加推荐指标,由原来分配的14项,增加到24项;对形式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材料补充等事项,及时向省科技厅汇报和补正,直到符合要求。据了解,我市共组织推荐2014年度省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24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1项;根据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公告,2014年,市科技局推荐项目拟授奖11项,授奖项目数量居全省第三位,创历史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