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新职责定位,按照“凝心聚力、转型攻坚、争创一流、绿色发展”总要求,严格规范管理,积极主动服务,各项工作亮点频闪,先后获得“全省国土资源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先进单位”“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等30多项荣誉,为我市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4年工作亮点
(一)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保红线成绩突出
严格保护耕地红线。该局将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市县乡三级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并建立考核问责制度,守住了全市 19.27万公顷耕地保有量和16.14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该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焦作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探索建立了焦作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组织开展了补充耕地项目专项清查,连续十六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面积稳定。
科学开展土地整治和复垦。该局研究制定了《焦作市土地整治项目标志牌图册》,对全市土地整治项目标志牌进行了统一规范,全年共新建和续建土地整治项目7个,建设规模43万亩,竣工21.8万亩。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扎实推进。2014年17个续建的地质环境类项目,11个通过了初验,4个完工待验收, 2个现场施工已基本结束,共治理废弃矿山面积8.78平方公里,恢复耕地2924亩,植树近7万棵,建设生态公园3个。
(二)积极推进转型发展,保发展成果显著
规划管控作用进一步强化。该局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通知》和《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更新程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对乡级规划局部调整工作进行了规范;按照“保障重点下移、突出四大园区”的原则,结合“五个挂钩”,科学配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建设项目新增计划用地9500亩。
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有力。该局采取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主动服务等措施保障重点项目,全市497个重点项目办结385个,办结率77%。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主动提供服务与咨询,全力保障了市十大建设和重点项目用地,全市共获批建设用地1392公顷,保障了海关物流园区等202个项目。
土地供应严格规范。在全面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基础上,该局新启动了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拍卖系统,促进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规范运行。
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结合我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该局通过控数量、重监管,积极转变矿业管理方式,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科学整合,矿企数量从2013年的68家减至55家,减少19%。
(三)积极推进和谐发展,保权益落到实处
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该局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焦作市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补偿标准比2009年提高20%;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杜绝了出让中“再协议”和“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全年共完成支付征地补偿款1.45亿元;改写了我市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历史,共缴纳10个批次被征地农民社保费5433万元。
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该局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供应列入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项目,加大对各县市区保障性住房用地指导和督导,采取限时组件申报,优先供应,做到了应保尽保。全年办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个,供应面积3.88万平方米,配建公共租赁住房713套。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扎实推进。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部完成,确权率达到100%;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快速推进,全市1808个行政村,63.851万宗地地籍调查已经全部完成,提前超额完成省国土厅规定90%的工作目标。
(四)积极推进持续发展,保效益成效明显
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该局探索创新了“亩产论英雄、集约促转型”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全面深化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成果,以节约集约利用专项督察为契机,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进行清理,持续加大土地“三率”管理。
土地批后监管进一步加强。该局依托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建立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制度,将国有土地供应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开竣工保证金制度和已供土地巡查台账,要求土地使用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开竣工保证金,对已供应土地使用情况定期巡查,防止土地使用人闲置浪费土地。
矿产资源“三率”管理严格规范。该局完成了对重要矿产的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查明了我市重要矿产的“三率”现状,摸清了影响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主要问题。完成了2013年度全市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报告的评审备案和矿山储量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程序。
(五)积极推进示范发展,不断深化改革创新
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将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49项精简为22项,减幅55%;将设定的6道审批流程合并缩减为2~5道,平均压缩环节30%,承诺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8~10天,平均压缩50%;派驻2名局领导任首席代表,6名科级干部和3名业务骨干在服务大厅窗口办公,实现了“一站式”受理和办结。
测绘地理信息建设成效显著。数字焦作基础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高标准通过国家验收,成果推广应用在全省数字城市中应用程度最好,已积极服务于焦作城市功能规划、城市水系、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申报“海绵城市”等工作。
信息化建设日趋完善。在全省率先完成“一张图”数据库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建立了业务图纸汇交入库检查制度,44项审批流程全部实现网上全程办理。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转变,国土资源作为保障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在新常态下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重大趋势性变化,综合新特征、新变化、新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对此,市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将正确认识、主动适应,全面应对新常态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机遇与挑战。具体要抓好“六个持续提升”:
(一)加强统筹突出重点,持续提升保障发展水平
一是调整完善土地规划。以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总体规划中期评估结果为基础,以“三线”划定,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为重点,紧紧围绕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这一核心,调整完善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保障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发展用地需求。
二是科学调配用地计划。加强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使用管理,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统筹调配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产业集聚区用地计划,对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用地计划“定项、定额、定位”分配使用,建立用地计划申报、规模数量审查、分配使用核准、计划执行备案等监测调控机制,确保有限的计划指标用在“刀刃上”,用在“关键点”;加大城乡增减挂钩试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政策的利用,拓宽解决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足渠道,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规划空间不足的县市区,要重点做好存量建设用地指标挖潜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三是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按照“规模相对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利润空间大”的要求,坚持政策引导、指标倾斜、部门联动,继续做好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在服务十大建设项目的同时,全力保障迎宾路南延暨焦作黄河大桥、郑太铁路客运专线焦作段和198个市重点项目,落实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加快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实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全程跟踪、台账管理、销号管理制度,全方位提升保障水平。
四是强化科技服务支撑。大力推进“一张图”数据库和综合监管平台在全市推广应用,在市级建设基础上,加快县级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完成市本级土地利用批后监管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更新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城区各分局统一门户网站建设。持续推进“数字焦作”成果应用,及时更新基础数据,适时开展城市三维建模工作。
(二)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持续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根据2014年度各县市区耕地增减变化情况,把省政府下达我市的19.27万公顷耕地保有量和16.14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层层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书;进一步创新完善保护机制,强化责任,严格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严格奖惩,建立警示约谈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积极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严格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验收标准,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年内计划验收入库5个批次1.26万亩补充耕地指标。启动运行焦作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各县市区补充耕地指标按规定进入平台交易;尝试开展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再利用工作,有效提高耕地质量。
三是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照将城市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严格步骤程序,明确任务、制定标准、强化措施,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划得准、建得好、保得住。
四是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以“土地规模整治项目建设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全面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年度建设任务,确保项目进展顺利,质量优良。
(三)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持续提升节约集约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用地准入机制。严格按照行业用地标准批地、供地、用地,依法依规核减多余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逐步扩大有偿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严格用地项目审查,坚决核减和取消不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或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严禁向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供地。
二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深入推进“亩产论英雄”用地理念,加快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科学的“建设用地地均GDP”“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等评价指标,对区域节约集约用地实行系统化、定量化的考核评价,将节约集约用地纳入县市区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挂钩。
三是拓宽发展用地空间。开展工业用地清理整顿,构建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建设,下功夫挖掘存量空间。继续深化奖励机制,探索实行以提高用地单位土地使用成本,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节地技术和模式的应用推广,推动土地立体开发、复合利用。
四是加强矿产资源利用管理。启动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整合涉矿的各类专项规划,统筹明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准入要求,实现矿产资源规划由指导性向规范性转变,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管控作用。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加强矿山“四化”标准整顿以及“两取缔”工作的考核。
(四)突出重点稳妥推进,持续提升改革创新水平
一是探索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重点督导试点单位的项目实施进度,开展已批增减挂钩项目清理工作,对已到期应归还指标的项目逐一登记、督促归还,加快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进度,总结工作经验,力争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二是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于3月1日起实施,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国土厅统一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市本级和县市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工作,年内市本级及各县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人员要到位并启动工作。
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简化审批、强化监管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下放审查审批权限,加强跟踪监管,确保贯彻政策不走样、落实到位不越位。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要件,积极推行“一站式”“窗口式”和“一条龙”的服务模式,推行“并联”审批方式,推动网上审批方式,推引三项服务,提升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持续提升法治国土建设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是积极营造法治环境。借助“6·25”全国土地日等法定宣传日,大力开展行政基本法律和土地矿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规划,抓好法制宣传和培训,增强法治国土观念。
三是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工作;共同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加强信访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畅通农民利益诉求和信访渠道;充实完善“群专结合”的应急体系,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及应急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应急救援、应急处置“三到位”。
四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做好 2015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主任责任和约谈问责制度,着力整治违法违规用地、无证采矿、非法加工点,抓好“小产权房”的清理整顿工作;充分发挥执法监察队伍、国土资源警察大队联合联动作用和协管员前沿巡查作用,借助国土资源动态执法管理系统优势,持续加大“双违”和非法采矿集中整治力度。
(六)管护并举精准发力,持续提升生态建设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北山治理常态化。进一步增强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重罚、联合联动,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进一步加大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力度,持续深入开展“两取缔一整顿一恢复”专项活动,通过绿色矿山创建活动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实施,逐步改善我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
二是推进我市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建设。完成我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基本建成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地面沉降监测网、地貌景观破坏与土地资源破坏监测网等5个监测网络。加快推进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地质博物馆建设,力争年底开馆。
三是推进矿山地质环境项目建设。完成焦作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的修编工作。完成黎明脚步公园、马村湿地公园、龙寺废弃矿山治理等地质环境项目的建设。抓好中站区武汉钢铁公司废弃黏土矿Ⅱ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沁阳市西向镇虎村方山黏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等2013年6个资源枯竭型城市重点治理工程。
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紧紧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项目督导检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力争完成2010~2011年获批的 7 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的建新拆旧任务,为人地挂钩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好基础。
本报记者 詹长松
(本版图片均由市国土资源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