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爱红)全市注册导游员导游证(IC卡)年度审核工作昨日开始,凡2015年3月1日前取得导游证(IC卡)的注册导游员,需要按时上报资料、刷卡,逾期将不予受理;不参加年审的,今年起将不允许在焦作范围内从事旅游带团业务。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导游服务中心得到的消息。
根据导游管理有关法规和省旅游局相关规定,导游证(IC卡)自发放之日起需要每年参加年审。年审考评内容包括导游员上年度从事导游业务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法规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考评等级共分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考评结果将输入全省IC卡信息管理系统。
据市导游服务中心主任王树贵介绍,今年的年审对象是2015年3月1日以前取得导游证(IC卡)的所有注册导游员,导游员上报年审材料时间为3月3日至13日,3月底将集中进行年审刷卡。因家在外地,暂时无法回焦作参加年审的人员,可在焦作市旅游局官方网站(www.hnjzta.gov.cn)“导游服务”一栏下载注册导游员年审报告书,填写后连同相关费用及返程快递费快递寄至焦作市导游服务中心。详细情况可致电(0391)3992515咨询。
王树贵特别提醒,无故不按时参加年审的人员,导游证IC卡将自动失效,且不得参加升级考试、评优等活动,不得办理变更、遗失补办、转出等相关手续。凡持D—4108开头的导游证IC卡的导游员不在焦作市导游服务中心年审的,2015年开始将不允许在焦作市范围内从事导游带团业务,各旅行社也不得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