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每年3月份总会成为大小商家忐忑、工商部门忙碌、媒体频频曝光的“打假时间”,在这一段时间,许多中国消费者切实感受到了当“上帝”的感觉。
近年来,我国消费者维权意识因为“3·15”这个特殊的日子而不断增强,消费者通过媒体曝光等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通过开展法制宣传、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与消费者零距离接触,得到了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商家在这一天得到了公众的有效监督,推动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形成。
不过,面对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个别商家选择在3月份“好好表现”,风头一过便故态复萌、“涛声依旧”,消费者依然面临维权难的窘境。
鉴于此,笔者认为只有有关方面对消费维权时刻保持高度关注,将每天都变成“3·15”,才能对坑蒙消费者的不良商家产生威慑力,逐步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发生,从而改善整个消费大环境。同时,各主管部门要敢于亮剑,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比如说,工商和质监部门作为各级政府管理消费流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有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法治思维,凡是与消费者权益相违背的人和事,都必须依法严肃查处。再比如说,作为消费者“娘家”的消协,要有公正客观的工作态度,坚决抵制商家的“糖衣炮弹”,在协调处理消费纠纷时公开透明,不偏袒任何一方。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作为消费者也要不断增强权利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