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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的新飞跃
“四个全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注入新内涵
肃正选人用人之风 推动干部作风建设
把好干部超配入口关
把好反腐大门必须正家风
落实“四个全面”要铆足四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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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肃正选人用人之风 推动干部作风建设

作者:□王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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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沁阳市紧紧抓住选人用人这一关键,正风肃纪,坚决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干部,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持续转变。

  严格坚持干部作风考核考察制度。坚持将干部作风建设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以“考到实处、察到细节”为原则,通过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机制,对干部作风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为选准人用好人提供可靠的依据。一是日常表现全程记实。实施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工作实绩和作风纪律表现登记制度,对干部在工作中取得的实绩和作风表现实行即时记实登记、公开公示。每年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提前3天在公共场所和媒体公开公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表现,接受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重大工作跟踪问效。制定出台《重大工作跟踪问效考核制度》,对干部在推动重要工作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等关键时刻的表现进行现场观察、跟踪问效,解决重承诺轻落实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及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三是作风建设专项考核。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列为专项内容,采取领导干部联系部门、全程参与民主生活会、强化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专项考核、信访和举报问题核查等措施,盯住重点,强化考核。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从考核时间、方式方法、处理结果等方面,着力加大对作风建设的考核力度。四是随机抽访群众评价。采取随机抽访、定期走访、专项回访、八小时之外检查、设立作风监督专线电话96553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并把抽查结果作为干部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让干部时刻绷紧勤勉敬业、优质服务之弦。五是日常考核提醒警醒。采取不定期考核的方式,加强对干部经常性了解和考察,及时对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提醒警醒,把从严管理和预防教育贯穿于干部的日常考核之中。

  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础上,把好关键环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是严把干部选任关。严把干部动议提出关、民主推荐关、任职资格关、组织考察关和讨论决定关,坚决把以下五种人,即“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人”、“守摊子、混日子,工作不担当,绩效差的人”、“跑门子、走关系,拉票贿选、谋人不谋事的人”、“工作不尽责,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拖拉、态度生硬的人”、“管理不严,对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涣散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当老好人的人”一律排除在考察对象之外,让一心为民、真抓实干的干部真正有机会、有舞台,让投机钻营、作风漂浮的干部挪位子、无市场。二是规范干部选任制度。制定沁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乡科级干部社会关系登记制度》、《非定向无任用干部推荐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子女提拔使用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干部选拔任用风清气正,严谨规范。三是完善干部选任程序。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干部。在干部推荐时,创新设立独立划票处等做法,确保干部真实表达个人意愿。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始终做到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运行过程。四是强力整治干部选任不正之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摸底,针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集中抓好整改。坚持每年与全市科级干部逐人签订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纪律承诺书,干部调整之后,都在公开公示的同时,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对调整干部进行评价。组织各级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等,让领导干部筑牢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思想防线。

  严格坚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加大监督制约力度,从组织上制度上实施有效监督,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中,增加工作透明度,防止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一是自觉接受上级监督。严格按照《焦作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全程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及时将选拔任用情况向上级报告,重点抓好事前监督和环节落实。每次干部调整任免,均请示上级组织部门和相关部门同意后予以调整任用。二是加强同级监督。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每年将干部选任工作向全委会作专题报告,接受满意度测评。同时,还就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充分征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的意见。三是扩大社会监督。通过张贴考察公告、发放《工作信息》等形式,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信息,真正把干部选任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每年领导班子考核时,都邀请部分党代表参加,就干部选任情况向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组织部门还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收集民情民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完善制度监督。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确保了干部选用工作有“账”可查、有责可究。建立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纪律,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等规定,严肃干部调整纪律,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部任用工作环境。

  严格坚持执行齐抓共管机制。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切实将干部作风建设抓牢抓实。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沁阳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办法的通知》,加强与纪检、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审计等单位的信息沟通,整合干部监督信息资源,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全面、准确、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情况,有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二是建立干部特殊监督档案制度。纪委、法院、检察院作出处分决定、起诉决定和判决生效后两周内,将“三书”(纪检监察机关的处分决定书、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审判机关的判决书)中有关内容的复印件提供给组织部门,完善充实干部特殊监督档案,及时掌握干部违纪违法信息,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倒查,总结教训,警示组工干部。三是建立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制度。设立热线电话,公开邮箱和网站,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细化制定出台了“十个严禁”、“十个一律”、“五个不让”等规定,与纪委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干部作风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作者为沁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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