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梁伟、王寒冰)偷走助力摩托车后自行改装,以为能瞒天过海,但终究难逃法网。近日,中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4年7月7日19时许,李某在中站区一网吧门口,发现王某的助力摩托车钥匙未拔掉,就将该车偷走。偷走后,李某担心事情败露,便买来白色喷漆,将该车车前部分喷成白色,又将该车右后视镜去掉。谁知李某骑该车上路没几天,便被守在网吧附近的王某认出,王某随即报警,李某被民警当场抓获。经公安部门鉴定,被盗的助力摩托车价值3530元。后李某主动赔偿王某修车款420元,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其犯罪后,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