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暄置业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准备将本公司开发的位于修武县青龙大道与丰收路交叉口北侧的修武县宁城尚景商业2号楼003、004、005号房进行抵押,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公告日起10日内到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办理预购商品房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手续。
特此公告
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
河南博暄置业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