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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减刑假释工作 受到省高级法院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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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减刑假释工作 受到省高级法院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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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徐世魁、沈莉)近日,在省高级法院《2014年度全省法院减刑、假释工作情况通报》中,市中级法院被定为综合表现良好的法院。

  2014年,市中级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努力做到“一查二访三到位”,即“对审理案件自查,对减刑、假释人员回访,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行使进一步到位、司法公开与社会监督进一步到位、开庭审理具体程序进一步落实到位”,严格控制减刑、假释比例,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三类犯”一律从严;积极推进减刑、假释审判工作规范化,完善审理程序,堵塞制度漏洞,做到“全程留痕”;严控假释率高、减刑率高、减刑幅度高的“三高”现象。

  去年,该院共办理1798件减刑、假释案件,减刑、假释案件开庭比例超过50%,缩减监狱提请减刑幅度超过50%,全年不予减刑50件、不予假释9件,减刑比例、假释数量、开庭数量、视频直播、监外开庭、人民陪审员参审、控制减余刑等省高级法院重点监控的各项项目指标均完成良好。

  据悉,省高级法院此次通报表彰为综合表现良好的法院共有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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