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秋
2014年,市中级法院努力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抓住司法改革新机遇,及时有效地宣传审判执行工作新成果、队伍建设新面貌和司法改革新进展,唱响司法为民主旋律。
舆论引导,整体联动,构建法制宣传新格局
法制宣传一直是人民法院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市中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有机融合互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鲜活的法制宣传工作,为全市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继续保持与传统媒体的沟通合作。该院继续采取“创刊设栏、打造阵地、持续推进”的形式,紧紧抓住传统媒体优势,持续不断地向社会传递司法正能量。去年,该院继续与《焦作日报》合作,出版《法苑》双周刊;与焦作广播电视台合作法治类专题节目《说法时间》;同年7月份,与《河南法制报》联办了焦作法院专版双周刊,努力在第一时间将法院工作宣传出去,集中展示法院工作的新思路。去年,全市法院共在国家级媒体发表稿件511篇、省级媒体发表稿件1129篇、市级媒体发表稿件1459篇。
多角度、全方位展现法院工作。去年,该院先后策划、重点宣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学第一堂法律课、轻微刑事案件快审、第六次帮助农民工讨薪等专项活动。扎实的工作加上精细的策划和集中报道,帮农民工讨薪、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活动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得到了省高级法院的认可和表彰;“雷霆行动”和“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得到了市领导和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巡回审判、多元矛盾化解、法制宣传教育“三位一体”工作新机制受到中央电视台的关注,去年年底,《今日说法》栏目专程来焦进行跟踪采访,并在该栏目连播2期。3月12日,市中级法院的经验做法作为两会专题,以司法改革为话题在《今日说法》栏目着重推出。
“为民、务实、清廉”的最强音能否真正唱到老百姓心间,典型人物、先进做法的宣传报道很重要。该院紧紧围绕百姓话题、民生关切这条主线,对两级法院审判活动中的典型做法进行了跟踪宣传,并邀请省市媒体一起参与,扩大宣传效果。如该院结合减刑、假释工作,撰写长篇稿件《全程留痕 严控“三高”》,在《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等刊发;市中级法院、山阳区法院、修武县法院先后在《焦作日报》头版刊发长篇工作通讯;马村区法院围绕先进人物刘瑾,在《人民法院报·人物采风》栏目整版刊发题为《老百姓的贴心人》的长篇人物通讯,受到了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的肯定;温县法院采写的《教学相长促进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在《人民法院报·实务周刊》整版刊登,对推进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性建议……
创新载体,抢占先机,让司法宣传多元化
如何让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为法院工作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从技术层面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多种形式的公开载体成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主阵地?这始终是市中级法院党组深度思考和全力解决的一大问题。
2014年,该院在原有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的基础上,相继开通了官方微信、微视和手机报,通过新媒体方便快捷、互动性强的特点与传统媒体统筹互用,初步构建了“三+三”,即微博、微信、微视加传统媒体、官方网站、手机报等资源共享、全媒体融合的司法宣传新格局。据统计,去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在门户网站发表稿件2860篇,其中被河南法院网采用的稿件有445篇,被其他网络媒体采用稿件1099篇;发布微博16210条、微信105期、微视35期、手机报18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一致好评。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控与引导工作,该院出台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舆情监测与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了30名网评员队伍,及时掌握日常舆情动态,及时关注和引导舆情态势,做到发现舆情及时作出处理。据统计,去年共发现舆情105条,作出回复105条,有效避免了敏感案、事件的发生。
法院宣传工作是树立法院形象的重要途径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渠道,我市两级法院把重视先进典型培养、传播司法正能量作为新闻宣传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辐射和激励作用,营造“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去年,我市两级法院共有39人、18个单位获得省级表彰,1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其中,市中级法院刑一庭法官张爱国荣获全省“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十八大代表李玉香被省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温县法院北冷法庭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博爱县法院赵兵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温县法院北冷中心法庭庭长陆保刚被推荐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