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为加强我市辐射安全管理,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近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辐射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据悉,这次专项行动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和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强化辐射安全防护和经常性制度的落实,严防放射源丢失、被盗等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辐射安全和社会稳定;主要内容包括辐射类建设项目检查、辐射安全许可证检查、放射性同位素检查、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检查、闲置放射源处置等。此次专项行动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统一领导、统一部署,采取辐射工作单位自查,各级环保部门、公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联合对各辐射工作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督查的方式进行。其中,移动使用放射源的辐射工作单位,涉及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的单位,用源数量较大、活度较高、种类较多的辐射工作单位,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长期停产、半停产或者是放射源长期闲置的单位,是此次排查的重点。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强化放射源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单位的监管,高度关注造纸、水泥、煤炭、冶金等行业在线仪表用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探伤、测井等移动放射源运输、暂存、使用的安全,做好闲置、废旧放射源的送贮工作,严格落实辐射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同时,对辐射建设项目未履行环保手续的,未及时申领、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超许可范围使用的,未按规定履行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转移审批及备案手续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整顿和处罚;对在工作中妨碍依法执行职务或暴力抗法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