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市下达多项经费支持义务教育发展
我市部署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河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3类人员可获适当倾斜
鸡蛋价格降速较快
“一碗面”背后的故事
如何办理 股票开户手续
第一期储蓄国债10日发行
如何办理 校车入户手续
高强度运动有助降低早死风险
市人事考务中心开通官方微信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4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3类人员可获适当倾斜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日前,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布《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3类人员还能得到适当倾斜: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增加40元/人/月;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增加50元/人/月;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增加60元/人/月;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增加70元/人/月;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增加80元/人/月;年满90周岁,增加90元/人/月。

  2.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商 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