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委会和福建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中心日前联合发布消费提醒,广大消费者需警惕微信朋友圈买卖带来的维权难等隐患。
福建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说,微信朋友圈买卖即“微商”有以下特点与隐患:1.门槛低、投资小,人人皆可成为“微商”;2.竞争强、利润薄;3.维权难、监管难,交易纠纷屡见不鲜。
福建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和福建省消委会联合提醒,“微商”不像大型电商平台那样,买卖双方都受第三方平台的制约和监管。“微商”存在于每个人的社交软件和交际圈中,自由度高、流动性大、虚拟性强,很难进行监管。现在利用“微商”进行网络传销、非法集资、诈骗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消费者应理性区分,多问多看多留心眼。
消费者要谨慎对待一些不法“微商”的新型营销手段。如果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微商”,应及时留个心眼,保留聊天、交易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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