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日前,我市开展了2015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据了解,此次排查整治活动将以环境保护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控、省控污染源,环境风险源,出入境河流及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反复举报的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环境安全意识,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理念;强化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继续推进环境安全制度及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安全防控能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据悉,此次排查整治活动的范围包括化工、医药、皮革、电镀、铅蓄电池、铅冶炼、尾矿库等环境风险源及涉重金属企业;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和水泥、钢铁、造纸等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国控、省控河流断面;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和群众反复举报的企业。内容涉及企业环保手续完备情况、企业环境应急设施运行管理情况、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企业环境应急制度体系建设落实情况、河流断面达标情况。
据了解,此次活动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县市区环保部门检查、省市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依据属地管理、辖区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按照相关职责对所辖企业进行排查,市环境监察支队、危辐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对市直企业进行排查,市环境监测站、环境信息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力量逐家进行排查、核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从严查处,并逐一分类登记备案;对一般问题或隐患,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将采取挂牌督办、列入环保“黑名单”等措施,加大对企业的督促、整改力度;通过组织“回头看”活动,密切掌握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做到完成一家、验收一家、销号一家。市环保局将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对各地活动的开展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通报检查结果。
同时,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各级环保部门将严格按照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对辖内相关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究,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并积极进行整改,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超标、超总量、偷排及未批先建等典型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和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配套办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做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