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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只在“世界读书日”想起读书
市图书馆盼望“失联”图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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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4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话题】
市图书馆盼望“失联”图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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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截图)
 
   

  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市图书馆盼望“失联”图书“回家”。据了解,目前在市图书馆办借书证的有3.2万人,将近有3000名“马大哈”读者逾期不归还图书,滞留在他们手中的图书有9000余册。这些滞留在读者手中的图书,无法再作馆藏或借阅读者,等于“死书”。对这一现象,你怎么看?

  【观点1+1】

  @爱心车站你我:有时真的是事情太忙给忘了,办借书证的时候一般都会登记手机号码,图书馆工作人员不妨来个温馨提示,既让读者减少罚金损失,也能让图书及时“回家”。

  @暖暖小月儿:爱书之人喜欢看书,更会珍惜书籍。我们地区的图书证都是实名制和有押金的,长期不还书,会联系你,确实不还,押金不退。如果书籍丢失,原样索赔;如果买不到,按书籍价款赔偿。重要的是如果不还旧书,没法借新书。到期不还书,还有滞纳金。每个借书证借3本书,押金部分足以抵消书款。这都是好方法。

  @怕羞的影子:此现象实在是文化的悲哀。这其中可能真有部分“马大哈”读者,但也有人是想据为己有。图书馆可以向那部分读者发出善意的“追书令”,把“死书”追回来,发挥图书的价值。

  @行者不疆: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借书应该和借钱一样。

  @老吕飞刀:都说“窃书不能算偷”。这逾期不还的,又算是什么现象?

  @胜平王大头:3000名“马大哈”,9000余册“死书”,绝非小数目。图书馆多辛苦,网上晒清单,读者当配合,避免“拖延症”。

  @钱飞君:对于借书不还者,也要有信用记录。俗话说君子不夺人所爱,还书这事还需自己自觉遵守,莫等他人来催。

  @zi色feng铃:信用之过也是制度之疏漏,借书者的自觉意识、图书借阅规则应该齐头并进,借而不还的状况才能改善。

  @z531312762:过期不还,不排除有些图书被借阅者留用备查资料。因此,图书馆可开通人性化服务,比方说资料复印服务,让读者不用把书拿回家在图书馆就能复印备用。

  @正义中国星:首先肯定爱读书是好事,但借书不还就是信用问题了。读书是为了长学问、做好人,做有品位、有素质的人。图书馆可以在这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也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催促。

  【下期话题】

  为防跳楼加铁栏

  据河北青年报官方微博近日报道,有网友微博发布衡水二中照片显示,教学楼每层都装上了密封的铁栏杆。该网友称,“大衡水的中学为了不让学生跳楼,真是下了血本了”。另有网友也在微博发图证实,称“你没看错”,为了防止学生跳楼,改造成和“监狱”没两样。对此,你怎么看?

  (参与热点话题讨论,请关注《焦作日报》官方微博:@焦作日报)

  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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