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兴龙、阎建立)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的统一安排,5月1日起,市国税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新税收征管业务规范。
新税收征管业务规范,即《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以下简称新《规范》)。新《规范》全面梳理了税收征管的所有具体业务事项,对每一个业务事项的流程、环节、操作要求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税收管理行政行为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限定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新《规范》将各项征管具体业务分为依申请和依职权两大类共571项业务,其中依职权业务293项,依申请事项278项,依申请事项中即办事项241项,即办事项比例达到86.69%,即办事项比例比之前的81.23%提高了5.46%,形成了税收征管业务的基本体系结构,实现了三个涵盖、三个规范、三个对接,即涵盖税收征管所有法律法规、涵盖税收征管所有业务事项、涵盖各级税务机关;规范税收征管基本流程、规范税收征管基本行为、规范税收征管基本资料;对接前后台业务、对接基层实务、对接内部管理机制及运行支撑手段。
新《规范》与以前《规范》相比有六个创新之处。一是执行政策规范。所有规范事项坚持依法依规,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策依据。二是办理业务标准。业务流程与办理规范保持一致,把涉税事项确定在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上,并对应每一节点提出统一的工作要求。三是管理要求统一。每一个征管业务事项体系完整、独立成项,尽量做到将抽象的法律规定整合为具体、可操作、标准化的征管实务。四是业务流程简约。扩大即办事项比例,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工作程序。对审批流转业务,原则上一般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需传递市局审批事项1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传递省局审批事项20个工作日内办结。五是指导工作实用。便于操作、便于执行、便于落实,力求检索简单、脉络清晰、示范直观、提示明确。六是统一业务受理地点。坚持涉税事项办理“一口进,一口出”原则,即一般事项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窗口统一出件”;特殊事项“一站式”办理,对于政策明确规定业务办理层级,且可以即办的税务事项,明确由规定层级受理并办理,提高纳税人办事效率。
推行新《规范》将给纳税人带来新的纳税体验,涉税事项更确定,管理服务更公平,业务办理更便捷,办税成本更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