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桑桂平、吴娜)为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精神,切实保障干警带薪休假权利,市中级法院日前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干警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通知对休假标准、休假时间、休假审批程序等进行了规范,细化了休假标准,使休假标准更具操作性,更贴近实际。
为切实做好干警带薪休假工作,通知要求各部门要提前报送休假计划,并将落实休假制度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功评奖相结合。对休假制度落实不力和落实不好的部门,将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