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乔小宝)4月28日,全市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集中发布了2014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并为纳税人提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
今年的纳税信用评价,是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制定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后,税务部门首次使用新指标、新方式对纳税人2014年度的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评价。新的评价方式改“人工评定”为“计算机生成”,科学客观反映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状况,将纳税信用评价的主体责任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经过全市国税、地税部门的精心组织和逐级严格审核,全市共评出2014年度A级纳税信用纳税人597户,占参评企业的8.9%。
为激励依法诚信纳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还联合推出一系列针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一是通过新闻媒体、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载体汇总公布纳税信用级别A级纳税人名单。二是简化发票领用手续。A级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三是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国税机关对被评为一类出口企业的A级纳税人实施“先退后审”管理办法,在受理退(免)税申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优先安排A级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四是开展定点联系服务。对A级纳税人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明确联系人员,对A级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中方便办理涉税事宜和简化审批手续。五是建立定期服务制度。税务机关定期召开A级纳税人座谈会,介绍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工作动态,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赠送有关税收宣传资料。六是设立“绿色通道”。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