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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需要报送年度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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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需要报送年度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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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提出:李先生

  问题陈述:去年8月份,我和朋友成立了一家专门种植花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请问,我需要去工商局报送年度报告吗?如果需要报送,有截止日期吗?

  行动记者:李 秋

  行动结果:据市工商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凡在河南省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当报送年度报告。其中,当年成立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吊销、注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报送年度报告。

  该人士表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4〕166号)》的有关规定,2013、201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于2015年6月30日结束。请尚未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2015年6月30日前),登录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haaic.gov.cn)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对逾期和不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年报的,工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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