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焦作晚报》报道,最近,家住解放区民主街道道清里社区的7户居民挺头疼,自从楼内2个月前搬来一户开快餐店的邻居,他们就没安生过,每天楼道里都有油烟味,下水道也是隔三岔五地堵。联系房东陈大娘,她吃惊地说,李先生租房子时并没有说是开快餐店的。陈大娘表示,如果租户的行为影响到了老邻居,她会退钱给租户,请其搬走。
【观点1+1】
@胜平王大头: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若业主将住宅改变为餐馆,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基于这一点,租客可否开快餐店,邻居有话语权。为房东陈大娘的表态点赞,更希望她能见之于行动。
@蔡甸王启东:那7户居民不用头疼,行使你们的权利吧,只要你们坚持反对,那扰民的快餐店就得关闭或搬离。
@文静1078:中国人重情义,多年的邻居都会互相宽容的,如果不是严重影响到正常生活,相信大家也不会找房东的麻烦。房东面对这个问题,处理得好,她以诚待人,也应得到大家的宽容。将心比心,笔者相信大家好好协商,一定会得到一个圆满的结果。
@芳心云天:房东的答复让读者看后心里暖暖的,如果租户能主动登门和邻居沟通就更好了。
@塞外东风:陈大娘把房子租给卖快餐的人,除了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外,对自家的房子也有损害。笔者提醒快餐店老板,下次选址时要考虑周全,如果影响了别人的正常生活,自己的生意也不会财源滚滚。
@天河梁-史塔克:饭店油烟影响居民生活,这在全国很普遍。居民应找环保部门投诉,有好办法大家都说说!
@文明焦作滴水嘟嘟:房东从大局出发,寻求公众利益的均衡,是住户的幸事。
@南海护渔:对于这件事,城管和街道都要有人管。居民生活区必须与娱乐、餐饮区分开才对。说白了,任何人不能以影响别人正常生活的方式来挣钱,在居民生活区开餐馆不应该成为城市管理的“灰色地带”。
@青天123ab:大家同住在一个小区里就是一种缘份,应该相互谅解,多替对方着想,方便他人才能方便自己。其实,居民小区有个快餐店也是好事,方便了大家买饭,挺好的!
@芳心云天:如果这位租户能想一个两全其美的好方法,将垃圾归类,确保环境卫生及下水道通畅,并解决油烟问题,就能做到既不扰民,又方便邻居就近就餐,岂不更好?
@怀川徐小壮:此事件是人口流动性增大导致租房乱象的一个缩影。李先生在出租屋开店前应考虑到可能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房东也应该事先了解租房人的租房用途。
@江南名茶的茶叶哥:典型的非法经营,快餐店老板给整个居民楼带来了火灾隐患,居民应该立即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劝其转移到营业房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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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麻 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