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5]47号)的规定,现对孟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温县财源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修武县兴业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3家担保机构的经营许可证延期予以公示。
3家担保公司须符合《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无以下情况:
(一)被各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司法机构认定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二)被担保机构监管部门等部门认定是高风险或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
(三)存在违法和严重违规经营行为、违反“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经营八不准”规定。
(四)拒不配合监管部门监管,在监管部门的行政告诫、警告、责令改正期限内不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五)未按规定将注册资本金的40%交由银行托管。
(六)连续两年未开展融资性或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示期:2015年5月27日至31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91)3569259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