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5月26日下午,我市召开加强北部山区建设管理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既是对北山治理3年来工作的一次总结,更是在巩固北部山区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把北部山区纳入城市管理的一次动员会,对北部山区治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制定了新目标。会议通报了2012年至今我市北部山区治理进展情况,下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北部山区用地与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自2012年3月,我市在沿山涉矿的沁阳市、博爱县、修武县、中站区、解放区、山阳区、马村区“三县(市)四区”的北部山区,开展了取缔非法采矿和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整顿持证矿山企业、恢复北部山区生态环境的“两取缔一整顿一恢复”专项治理行动。2013年6月,又将孟州市、武陟县、温县、示范区管委会列入治理范围。各县市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责任落实”的工作方针,组织得力、整治到位,效果显著,北部山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通过几年卓有成效的治理,我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不俗成效。在“两取缔”方面,2012年共取缔非法采矿点248处,查处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710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几年来累计处罚县级政府76处,计81万元,已通过市财政予以扣缴。在“一整顿”方面,经过3年来的治理整顿,截至今年5月份,全市持证非煤矿山企业由治理前的82家减少到38家,全部按照生产工序净化、加工场所棚化、道路场区硬化、周边环境绿化“四化”标准进行建设;其中21家“四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手续)齐全且“四化”建设已完成,具备生产条件,经各县市区审查并登报公示后,接受社会监督。剩余的17家一律列入停产整顿,完善手续。矿产品运输扬尘行为也得到了有效遏制和规范,公安、交通、城管等单位按照北山治理办制定的“必须采取洒水等除、防尘措施,矿产品运输必须覆盖篷布,严禁超载、超马槽装载矿产品”(两必须一严禁)规定运输矿产品车辆。同时,“一恢复”工作也效果明显,我市先后修编完成了《焦作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年)》《绿色生态焦作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3年行动规划(2012~2014年)》《焦作市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等规划文件,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3.58亿元,已投入资金2.8亿元,市财政投入配套资金1亿余元,通过一批游园、主题公园、经济林、高产田等项目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山区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改善了我市北部山区的生态环境。
我市北山治理工作虽然成效显著,但非法采矿行为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使不惜挺而走险,盗采行为随时都有可能反弹。为进一步巩固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成果,经市北部山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决定开展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
此次“回头看”活动从2015年5月26日开始,至2015年7月31日结束,历时2个月,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取缔”工作,取缔非法采矿点,取缔非法矿产品收购(储存、加工)点,包括石料加工厂、洗沙厂、焦矸窑、石灰窑、搅拌站等。“一整顿”工作,规范持证非煤矿山企业生产行为;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矿产品运输车辆管理,规范矿产品运输行为。“一恢复”工作,积极申报和争取矿山治理项目,全面推进已投资的矿山治理项目,创造好的投资治理环境,逐步恢复北部山区生态环境。
市北部山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回头看”活动是进一步巩固北山治理成果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开展好此项活动。市纪检委也将加大北山治理工作问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和背后的保护伞,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