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税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全面启动
我市争取中央财政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专项资金2000万元
我市今年争取产粮大县 奖励资金9731万元
市财政局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稽核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惠民生
借力税源普查分析提升管理水平
全面优化服务
制作税收征管规范宣传微视频
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走过三十余载税收风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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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争取产粮大县 奖励资金97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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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李丽)2015年,中央财政根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按照动态奖励机制,重新筛选入围获奖县,以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绩效评价情况作为奖励因素及所占权重分配奖励资金。今年我市五县(市)争取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9731万元(不含温县),累计争取67092万元。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同时规定,奖励资金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对违反规定,违规使用奖励资金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奖励政策资格。我市各级财政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要求,建立对辖区内粮油生产情况的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基础数据变化,切实做好基础资料上报工作、资金监管及追踪问效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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