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法制时空 | 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一人盗车十二人获刑 贪小便宜吃大亏
抢生意将人伤 获徒刑七个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双方有相互扶助义务
图片新闻
刑满释放未满一年 再因盗窃被抓获
全民随手拍 污染无处藏
公共服务须插上“互联网+”的翅膀
“隐”患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仍负连带支付责任
出狱后专偷自行车 理由竟是“锻炼身体”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5年6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人盗车十二人获刑 贪小便宜吃大亏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通讯员史艳艳、张文煊)日前,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案人员多达12人的犯罪案件,被告人都被判处应有的刑罚,而其中仅有1人实施了盗窃犯罪,其他11人都是因购买或介绍他人购买盗窃车辆,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014年3月至5月,因盗窃刑满释放不到半年的吕某在沁阳市多个村镇疯狂盗窃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车,之后将盗窃车辆骑到其他村镇低价销售,涉案数量近30辆。而杨某等11人在明知是赃车的情况下,或是贪图便宜将车低价购买供自己使用,或是介绍他人购买。最后,实施盗窃的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他涉案人员或被判处拘役和罚金,或是被判单处罚金。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