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保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日前,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进行调度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明确责任、制订计划、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省定1座储油库、220家加油站、42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据介绍,机动车的每一次加油,油品从储油库到油罐车的每一次转移,都会有大量的油气悄悄挥发到空气中。油气回收就是在装卸汽油和给车辆加油的过程中,将挥发的汽油油气收集起来,减少空气中苯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对环境起到保护作用,并消除相关安全隐患。
根据省环保厅要求,我市市级环保部门负责辖区内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的环保验收、通知书的发放和年度检测报告的审核及相关材料的备案工作;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辖区内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的环保验收、通知书的发放和年度检测报告的审核及相关材料的备案工作。同时,各相关部门还要对辖区内已取得通知书的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检查以及其他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保验收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我市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执行《河南省2015年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专项方案》,严格按照《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做好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的环保验收工作,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督促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业主单位在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完工后,及时向所在地的环保部门提交环保验收申请表。对验收材料审核齐全、现场检查合格的,有管理权限的环保部门要在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保验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发放通知书,将验收材料进行备案管理。
据了解,市环保局已将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环保目标和环保系统目标进行考核,对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地方,将严格按照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同时分别采取黄牌警告、通报曝光等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