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丽丽)为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贷款“借新还旧”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近日,市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委、金融办四部门根据《焦作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4〕115号)有关精神,联合出台了《焦作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应急转贷资金池,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2015年,市财政出资30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7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池1亿元,为我市中小企业流动资金到期还贷续贷提供垫资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市应急转贷平台运行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指导开展中小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工作,具体承担资金池日常工作。同时,积极指导各县市区设立相应规模的应急周转资金池。
此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确实存在流动资金暂时困难,经贷款银行确认正在办理还旧贷新手续并同意给予续贷的中小企业;市“330企业”、上市后备企业优先予以支持。
此项资金的运作模式为:在企业需要使用应急周转资金时,由合作银行向市应急周转办出具推荐使用应急周转资金申请书和企业征信报告,企业提供焦作市企业使用政府应急周转资金承诺书,最后由市应急周转办进行审核是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