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为激发全区人民干事创业热情,为建设幸福新马村凝聚正能量,笔者通过走基层深入挖掘,发现了一批在新马村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从本期起,本报将陆续推出专栏《学习身边先进典型,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敬请关注。
“干一行就要爱一行,而我要做的就是真情对群众、柔情解心结,使冰冷的判决书具有人文关怀的温度。”这是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员刘瑾对群众的承诺。
诺不轻许,她不仅仅是说说而已。到法院工作20年来,她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诺言。不论在哪个岗位上,刘瑾始终以大局为重,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成就了充满人性的法律人生。因其一心为民执行,2013年、2014年两次被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批示表扬。
1998年以来的执行局案件,不管是新案还是老案,几乎每一起执行案件她都不同程度地参与过,社区、村镇、企业、田间,她的足迹遍布每个执行现场。和她打过交道的当事人累计超过1000人,经她手处置的执行款超过100万元,没有出过一起差错,没有一起投诉。当事人都说:“这个‘闺女’说话好听,讲法也讲理。”很多来执行局办事的群众都指名要求刘瑾接待。为了能让刘瑾接待,他们宁可在她办公室门口的长凳上排队等候。
刘瑾在立案窗口工作的时候,每到周一就会排起长队,纵然这些排队的人们身份不同、经历各异,但却有一个共同点:希望眼前这名梳着马尾、齐刘海儿的女党员能给予他们和风细雨般的帮助。马村区待王街道白庄村的刘大姐因生活坎坷,精神极度苦闷,想要诉讼离婚。在立案窗口,刘瑾连续三天和她约好时间接待她,耐心听完她杂乱的哭诉后,一边排解其心中的郁闷,一边从法律角度为其分析现实状况。最终打动了她,刘大姐迷茫的眼睛也重新闪动起希望之光。三天后,刘大姐决定不再起诉,为此她非常感激刘瑾,文化不高的她特意委托别人制作了一封装帧精美的感谢信,送到了马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这只是刘瑾真情为民的一个小缩影。曾经,她为留守儿童送衣物,为困难申请人送去自己的工资,为来诉赡养的老人买饭菜,也数月与“老赖”斗智斗勇……
刘瑾说:“人民法院,人民二字在前,所以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要为人民办好事,就得把群众当亲人。”
崔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