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焦法宣
人物档案:苗小艳,女,198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2010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修武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她先后荣获修武县2014年度三八红旗手、县法院优秀共产党员、文明干警等荣誉称号。
初见苗小艳,她完全和严肃的刑事法官对不上号。她身材娇小,语速很快,脸上始终挂着微笑。可是这个看起来文弱的女法官,秉着忠于法律、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面对犯罪分子,她铁腕执法;面对被害人,她推心置腹,是一名合格的刑事法官。
圆梦法官 严格自律
苗小艳上学时的梦想就是读法律专业,将来当一名刑事法官。2010年通过全省法院统一招考,她进入修武县法院工作,2012年走上刑庭岗位。梦想对于她来说不是虚幻的,而是脚踏实地的目标。
刑事审判工作繁重而严谨,作为一名80后的年轻法官,苗小艳勇挑重担,主动承担起大要案和疑难案的审理工作。圆梦法官之后的她没有懈怠,她把不到2岁的儿子交由婆婆照顾,放弃节假日陪孩子和父母的时间,加班看卷、写阅卷笔录、制作与校对裁判文书、下执行手续,自己整理卷宗以减少书记员的工作压力。她深知过硬的业务素质必须要有强大的知识作后盾,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保证办案公正。
“默默无闻忠于职守,勤勤恳恳恪守廉洁”,是她对自己的廉政寄语。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把廉政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拒绝当事人及律师等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与他人进行不正当交往,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群众的监督,坚持清白做人、公正办案。
严格把关 确保公正
刑事审判工作不同于其他,她深知自己所判的每一起案件、所制作的每一份判决书都关系到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利,甚至是生命,容不得一丁点马虎。
今年1月,在云台山景区旁的一个村子里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受害人魏某和被告人马某因相邻矛盾发生争执,马某推倒魏某脚踩的梯子,致使魏某受伤住院。在庭审时,马某矢口否认并称是魏某自己不慎摔下梯子受的伤。尽管案卷里有公安机关提供的证人证言,有魏某的自述材料,但苗小艳还是没有轻易采信。她和同事亲自来到村子里,查看现场,走访邻居。最终,她从案发当天现场民警携带的执法记录仪上找到了关键性证据,认定马某具有故意推倒梯子的情节,依法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年。
2013年至今,她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0多件,判处刑罚170余人,收缴罚金50余万元。她审理案件时,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保证了案件质量,至今无一发还改判案件、无一抗诉案件、无一信访案件。
宽严相济 力促和解
在审判实践中,苗小艳坚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这一基本刑事政策。她坦言,目前社会转型期虽然各种社会矛盾与冲突比较激烈,但是犯罪现象已经不同于以往,不能像过去那样简单地采用对敌斗争的方式。另外,过去刑事审判强调惩治被告人,往往忽视了对被害人损失的补偿。现在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不同的犯罪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法律才能真正起到惩戒和保护的双重作用。
在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苗小艳特别关心被害人的情绪,积极主动做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最大限度地弥补被害人损失的前提下,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理情节,有效地化解了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矛盾,赢得了双方的信任,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苗小艳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工作中不徇私情、不枉法纪;审判时讲事实、重证据,脚踏实地,展现了一名新时期女刑事法官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