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委政府眼里,他们是法律保姆,是参谋助手;在老百姓眼里,他们是法律专家,是调解能手。近年来,博爱县清化司法所先后化解各类纠纷共1124件,其中重大纠纷202件,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该司法所所属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所长王基路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博爱县“十大最美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创新机制
做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清化镇地处博爱县城区中心区域和繁华地段,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因城乡建房引发的宅基地纠纷不断增多,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针对这一情况,清化司法所及早预判、主动介入,通过深入各村街走访、调查,积极研究预防和化解这一类纠纷的对策,提出了“四邻签字”的解决办法,并通过上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在各村推行“四邻签字”制度,即修房户在施工前必须向所在村(街)委提出申请,村(街)委审查时,首先征求四邻的意见,四邻对修房户建房的界限、地平、檐高、脊高和排水、出入等无异议时,村(街)委才可以批准。这样,宅基地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的隐患在修房前就已经消除,从而避免了纠纷发生。清化镇推行这一制度以来,纠纷量比往年下降47%,成功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创新形式 做群众身边的宣传员
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教育和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清化司法所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主动邀请巡回法庭到司法所进行开庭审理,积极配合巡回法庭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根据案情适时向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同时,该所选择一些针对性强、教育意义大的典型案件,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村民旁听庭审过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使群众在参与审判的过程中接受具体而生动的普法教育。该司法所围绕信访稳定工作,印制涉及信访工作的法律宣传页,深入重点村街逐户分发和宣讲,王基路亲自向重点上访户开展普法宣传,成功教育转化1名多年老上访户转变为调解能手。同时,该所主动为镇党委政府、村两委会的法律事务进行法律体检,共组织招标402场,审查集体经济合同1877件,为集体增收2000余万元,通过司法所的法律把关,进一步规范了经济合同行为,有效避免了法律风险。
真情帮教 做回头浪子的领路人
刑满释放人员是一个特殊人群,如何教育和引导他们校正人生方向、重拾生活信心、努力走向正道、顺利融入社会,这是当前司法行政机关亟待破解的难题。面对这一特殊人群的管理,清化司法所通过实施正面教育、心理疏导、扶困解难等举措,确保让每一名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得到保障、心灵充满温暖。王某是博爱县清化镇1名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亲戚朋友对其敬而远之,父亲每日唉声叹气,孩子在学校也受到其他同学的歧视,成绩一落千丈,家庭也陷入了困境。清化司法所在对王某开展帮教工作的过程中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主动协调民政部门以最快的速度为其办理了困难救助,给予他一定的生活补助,并给其儿子每月相应的助学补助,帮助孩子完成学业,解了他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同时,针对他会修车这一技术特长,鼓励王某开办了一家电动车维修店,帮助他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
本报通讯员
赵志宏
邢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