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营造“创文明、争先进、学典型”的良好氛围,提高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日前,市环保局开展了“文明科室”“文明职工”评比活动,全力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活动中,市环保局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要求参加评比的科室首先要做到队伍建设好,即大局意识强,对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热情支持,积极参加;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注重提高业务能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善于创新,注重总结提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勤政廉洁。其次,要做到思想工作好,即重视理论学习,并做到有计划、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关心全体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凝聚力、战斗力较强;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卓有成效。第三,要做到服务态度好,即公仆意识强,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做到热情、礼貌、主动、周到;爱岗敬业,对本职工作认真完成,问题解决及时,无推诿、拖拉、扯皮、渎职等现象;公道正派,年度无违规违纪现象;遵守职业道德,注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急基层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第四,要做到环境卫生好,即室内保持干净卫生、空气清新、环境美化;物品摆放整齐、统一、美观;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不乱丢纸屑、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在办公场所抽烟,室内无卫生死角;注意个人仪表,做到服装整齐、端庄大方,语言文明。第五,任务完成好,即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同时,该局对文明职工评比也提出了具体标准,参与评比的职工必须做到勤奋学习业务知识,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工作成绩突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勤政廉洁;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及各项活动;举止文明、语言规范、仪表整洁、待人热情;尊重领导,与同事、邻里、家庭和睦相处,助人为乐;生活习惯良好,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据了解,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还将每月推荐一名文明之星,上报局机关党委,在全局进行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