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近日,市环保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立足环保工作实际,开展了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
据了解,在此次活动中,市环保局将重点做好“两取缔”工作,即取缔非法采矿点,取缔非法矿产品收购(储存、加工)点,包括石料加工厂、洗沙厂、焦矸窑、石灰窑、搅拌站等;抓好“一整顿”工作,即规范持证非煤矿山企业生产行为;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矿产品运输车辆管理,规范矿产品运输行为;抓好“一恢复”工作,即积极申报和争取矿山治理项目,全面推进已投资的矿山治理项目,创造好的投资治理环境,逐步恢复北部山区生态环境。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两取缔”工作中,非法采矿点的取缔标准是,硐采取缔标准为遣散人员、切断电源、拆除设备、封堵井筒(硐)、恢复地貌;露采取缔标准为切断电源、拆除设备、清理现场、恢复植被。非法矿产品收购(储存、加工)点的取缔标准是,遣散人员、切断电源、拆除设备(设施)、清理矿产品。在“一整顿”工作中,做到整顿后的持证非煤矿山企业应“四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并完成“四化”(即生产工序净化、加工场所棚化、道路厂区硬化、周边环境绿化)建设;企业生产过程应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矿产品运输车辆要严格执行“两必须一严禁”(即必须覆盖篷布,必须冲洗车辆,严禁超载、超限、超马槽运输)规定。在“一恢复”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并接受上级部门的验收。
另外,该局负责人还表示,此次“回头看”活动,将立足于环境保护本职工作,对相关企业进行逐一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环保审批手续、治污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对非法采矿点、非法矿产品收购(储存、加工)点,依法做好关闭取缔工作;对持证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